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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制操死電子新貴?勞保局不認
看到這一則新聞的標題不得不讓我再仔細的看清楚他的內容…
電子工程師,今年一月11號凌晨,被家屬發現趴在家中電腦桌前,沒有呼吸心跳,送醫急救後依然不治,檢察官認定死因是「心因性休克」,由於家屬認為,因為公司採行「責任制」,導致電子工程師長期沒有加班費卻要超時工作,過世前6個月,
每月平均加班80個小時,過去更有單月加班139小時的紀錄
,應該是工作過勞致死,因此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認定,但
勞保局卻以「心因性休克猝死與加班時數無關」為由,不同意徐男是職災死亡
,讓徐爸爸難以接受。
這讓我想告訴每天還活在瘋狂加班的伙伴…
賺錢有數,生命要顧
有命賺錢也要有命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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